热门小说军婚甜如蜜,恶女穿七零被宠上天
  • 热门小说军婚甜如蜜,恶女穿七零被宠上天
  • 分类:现代都市
  • 作者:财神千金
  • 更新:2024-05-03 18:28:00
  • 最新章节:第18章
继续看书
《军婚甜如蜜,恶女穿七零被宠上天》主角唐念念沈枭,是小说写手“财神千金”所写。精彩内容:别香的漂亮姑娘。目不斜视,面无表情,坐得比松还直,跟冰雕一样。周劲和魏章程无奈地看了眼,他们早听说过沈枭脾气不好,但没想到会这么冷,连他们见过炮火的老兵,都不敢看沈枭的眼睛。也才20岁吧?小小年纪就有这么重的煞气了,估计手上敌人的鲜血,少说得上百。沈枭的名声全国都知道,很多军区都抢他,但他只待在沪城军区,理由他不说,反......

《热门小说军婚甜如蜜,恶女穿七零被宠上天》精彩片段


长了那么好看的一张脸,却因为太冷,没有姑娘敢看他,更别说靠近了。

“我吃过,小时候在诸城生活了几年。”

沈枭淡淡地解释,他是来这边配合公安查案的,对工作以外的事没有任何兴趣。

所以,他到现在都没看两个大哥说的,吃饭特别香的漂亮姑娘。

目不斜视,面无表情,坐得比松还直,跟冰雕一样。

周劲和魏章程无奈地看了眼,他们早听说过沈枭脾气不好,但没想到会这么冷,连他们见过炮火的老兵,都不敢看沈枭的眼睛。

也才20岁吧?

小小年纪就有这么重的煞气了,估计手上敌人的鲜血,少说得上百。

沈枭的名声全国都知道,很多军区都抢他,但他只待在沪城军区,理由他不说,反正谁来劝都不挪位置。

连京城沈家来劝,他都没给脸。

沪城军区可乐坏了,这些年因为有沈枭这宝贝在,每年军区比武都是第一名,沈枭也成了沪城军区的大宝贝,连军长的面子都不卖,军长也不生气,还笑呵呵地宠着。

沈枭这次是特派过来,配合诸城公安查案的,年前城里出了个连环变态杀人魔,专门对年轻女性下手,先歼后杀。

而且每次杀人后,凶手都要割了死者的生殖器官,残忍之极。

魏章程是诸城的刑警队长,是一个有十五年查案经验的老公安,他是部队转业回来的,办案经验非常丰富,但这起案子却让他没有任何头绪。

而且他查到三年前,诸城就有过类似的受害者,但凶手逃之夭夭,中间安静了两年。

去年春天开始,凶手变得十分猖狂,上半年春天,和下半年冬天,总共杀了四名受害女性,今年正月,也有一名受害者。

加上以前的受害者,总共有七个。

死者年纪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,都是身材苗条,容颜漂亮的女性,而且死者被害时,都系了条红纱巾,死前遭到了侵犯,死后还被切除了生殖器官。

凶手变态残忍之极,而且非常嚣张,像猫戏老鼠一样,挑衅戏弄诸城公安,魏章程和同事不眠不休地加班加点,可都没头绪。

凶手选择受害者是随机的,并没有固定的范围和目标,他们派了女同事系红纱巾去引诱凶手,但凶手并没上当,可等他们一收手,这凶手第二天就害死了一名十八岁的年轻姑娘。

这起案子就像是悬在他们头上的屎盆子,一日不揪住凶手,他们公安就一日没脸见诸城百姓。

诸城公安局长压力也很大,实在没办法,他向军部申请支援,再不揪住凶手,民愤难平,还会质疑他们公安的能力。

军区派来了传说中的夜枭,协助各城公安破获了很多疑难大案。

周劲是武装部的,他负责接待了沈枭,今天沈枭刚到,便带来饭店吃饭,顺便接风洗尘。

“沈同志在诸城生活过?你不是京城人吗?”

周劲很意外,脱口而出。

部队的人都知道,沈枭是京城沈家人,沈家除了沈枭外,还有其他人在部队,但表现都不如沈枭亮眼。

而且沈枭能有今天,靠的是他自己的本事,其他沈家子弟,基本上靠沈家资源扶持。

沈枭年纪最小,可职务和工资却是沈家子弟中最高的,周劲知道,沈枭现在拿的是行政十四级工资,相当于副团级。


唐念念回到家后,一头闷在床上,睡得昏天黑地,第二天凌晨,被敲钟声吵醒了。

“当当当当……”

敲了四下。

现在是凌晨四点。

窗外还黑着,隐约能看到一点亮,唐念念摸了下额头,热度退了,头也不疼了,肚子饿得咕咕叫。

唐家人都还在睡,唐念念去厨房找了圈,啥都没有。

要是她的空间能跟过来就好了,她在空间里收集了不少吃食,小面包就有不少,这个时候吃上十个小面包,肯定爽极了。

瞬间,床上出现了十个小面包。

唐念念咧嘴笑了,意念进入空间,满满当当的物资都在,一样都没少。

有空间在,她在这个年代生存就有了底气。

现在是1976年三月,还是计划经济时代,粮油蛋肉布等生活用品,都要票证,城里人缺粮少油,农村人样样都缺,尤其是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浙省,人均才几分地,地里的粮食交了公粮后,根本吃不饱。

现在是三月,青黄不接的春荒时期,粮食基本上吃光了,农忙吃干,农闲吃稀,还是番薯稀饭,吃了不仅烧心还放屁,干活全身无力。

唐家在唐村条件算中上,但也缺粮,顿顿都是番薯饭,早晚稀饭,中午干饭,还只有壮劳力有资格吃干的,小孩和女人只能吃稀的。

吃完了十个小面包,唐念念舒服了,靠在床上计划未来。

既然穿来了改革开放前两年,安分守己是不可能的,明年11月恢复高考,凭她前世985的硬核学历,必须考复旦。

用了原身的身体,肯定要替她报仇。

顺便蹭一波改革开放的热度,搞钱当富一代!

所以,未来的发展方向——

虐渣搞钱考复旦!

第一步,把灵泉空间抢回来!

她那个蠢大姐唐五斤,偷偷拿了原身的玉葫芦,送给心仪的男知青,但这男知青却是女主柳婧兰的舔狗,转手就将玉葫芦送给了柳婧兰。

唐念念回忆了下,书上说柳婧兰去山上采樱花,不小心割了手,血滴在玉葫芦上,认主了灵泉空间,樱花盛开是三月底四月初的时候。

现在是三月初,还来得及。

柳婧兰原本只是中人之姿,有了灵泉调理身体,肤白貌美,无数高干子弟拜倒在她石榴裙下,包括男主周斯仁。

而且柳婧兰是个高级绿茶,游走在众多男人之间,谋取了很多好处,却没翻船,哪怕她结婚了,那些男人还对她痴心不悔,念念不忘。

唐念念冷笑了声,不管是绿茶还是白莲,都禁不住她的拳头。

不必废话,揍就对了!

村尾后山脚下的知青点里,杨红玲和柳婧兰彻夜未眠,唐念念出乎意料地难搞,都已经毁了清白了,居然还能反将一军。

“婧兰,现在怎么办?唐念念说是我推的她,唐家人肯定不会放过我!”

杨红玲很害怕,她只是知青,根本斗不过本村人。

早知道唐念念是个不要脸的浑不吝,她肯定不会这么着急对付。

“到时候你咬死是不小心撞的,绝对不能承认是故意的。”

柳婧兰眼睛里都是血丝,头疼得厉害,昨晚上杨红玲死缠着她,哭哭啼啼的,搞得她睡不好。

要不是她在唐村势单力薄,真不想搭理这蠢货。

只是唐念念太出乎她的意料了,前世也没看出她是这么不要脸,还蛮不讲理的人,难道前世隐藏了真实性子?

柳婧兰摸了摸挂在胸口的玉葫芦,一股温润的暖流从手心涌进了身体里,迅速蔓延,太阳穴本来针扎一样疼,立刻缓解了不少。

这个玉葫芦是何国庆送她的生日礼物,柳婧很清楚何国庆对她的心思,但她只当不知道,至于这玉葫芦是何国庆怎么弄到手的,她也不问,反正现在是她的。

何国庆还经常主动帮她干活,她对外也说是革命友情,下乡小半年了,幸亏有何国庆和杨红玲帮着干活,否则她肯定累惨了。

前世她就是太蠢,活都一个人干,每天累得腰酸背痛,还挣不到满工分,本来还算漂亮的脸,天天风吹日晒,不到一年就变得又黑又老,和村妇一样了。

反而唐念念那贱人,虽然是农村姑娘,可不用出工,每天还打扮得漂漂亮亮的,比城里姑娘还水灵,方圆百里的男人,都跟闻到了肉香的狗一样蜂拥而上,就连高傲的周斯仁,也被唐念念迷惑了。

柳婧兰咬紧了牙,手紧紧抓住玉葫芦,这东西可是宝贝,自打戴了玉葫芦后,她皮肤越来越白嫩,就算天天照镜子,都能感觉到她越来越美了。

难怪前世的唐念念会那么美,柳婧兰不禁得意了,没了宝贝的唐念念,美貌肯定不再,周斯仁也决不会再喜欢这贱人。

这一世,周斯仁只能是她的!

她也一定比唐念念过得幸福!

天越来越亮,鸡叫了三遍,狗也开始吠了,七点整,村里的喇叭响起了雄浑的革命歌曲。

知青们一个激灵,立刻跳下了床,冲出去洗了把冷水,登时神清气爽。

一夜未眠的柳婧兰和杨红玲,端了盆出来洗漱,其他知青朝她们看了眼,迅速撇过头。

昨天唐念念大战齐家的事,他们都听说了,也知道杨红玲和唐念念的未婚夫搞对象,还故意害唐念念掉河里,真没看出来,杨红玲是这么阴险的人。

以后可得离这两姐妹远一点,免得受池鱼之灾。

唐村顾名思义,村里人基本上姓唐,村干部都姓唐,村民也大都沾亲带故,还特别团结,像齐国华家属于外姓,要不是齐国华和唐念念家订了亲,村里压根没地位。

不过齐国华去了部队,属于光荣之家,就算退婚了,唐家人也不敢拿他们怎么样,但能拿杨红玲撒气。

知青们都想得很清楚,珍惜生命,远离杨红玲姐妹!

柳婧兰感觉到了知青们的疏离,并不在意,明年11月就能恢复高考,她早早就开始复习了,肯定能考上京城大学,这些人只不过是她人生中微不足道的过客,没必要浪费时间维系感情。

“咣”

大门被人踢开了,发生巨响。

院子里洗漱的所有知青,都吓了一大跳,齐齐看向大门,却见唐念念一身冷肃地站着,都默默地退了几步。

小说《军婚甜如蜜,恶女穿七零被宠上天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
唐念念对唐家印象还不错,这一家人虽然每个人都有缺点,但他们对原身是真不错,吃的穿的都让原身挑好的用,就连唐老太那么势利眼,对原身也还好,嘴上骂得凶,可也没让原身干活,还让她念了高中。

三个亲孙女却从小都要干活,穿的都是原身剩下的,这一点上,就能看出唐家家风挺正,都是唐青山老爷子教的好。

男人一听要买一打,嘴都合不拢了,便说:“姑娘你这么爽快,那就每双便宜五分,一打十一块五。”

“十块,你这些袜子都没定型!”

唐念念一眼就看出来了,袜子松松散散,没有定型过,要么是这男人从厂里直接拿出来,要么就是自己做的,还有几道工序没完成。

定型就像衣服熨烫一样,袜子经过定型后会更漂亮,没定型过的袜子并不影响质量,只是不太美观

男人讪讪的笑了,看出唐念念是内行人,这些袜子是他老婆在厂里偷摸拿出来的,一天拿个一两双,攒上十几双他就来卖。

“那就十块,姑娘你小小年纪,眼睛可真毒!”

男人也挺爽快地答应了,早点卖了早点回家,在这儿心惊肉跳的,有点慌。

唐念念挑了十双,她本来想挑纯色的,但这男人的袜子都是花里胡哨的,大概现在的风格就流行这种吧。

她拿出一张大团结,正要付给男人。

“姑娘,你背篓里是啥?”

男人一个劲地朝背篓里看,可惜盖了个麻袋,看不清。

“野兔,野鸡。”

唐念念掀开麻袋,露出了里面的肉,男人眼睛一下子亮了,咕嘟咽了下口水,他好久都没吃上肉了。

“姑娘,这咋卖的?”

“重量都差不多,野兔有七八斤,两块五一只,野鸡四五斤,两块一只。”

唐念念事先问过唐老太行情,这个价钱不算高。

“我要两只野鸡,两只野兔,你再给我一块钱就行。”

男人看起来家境很不错,一下子就要四只。

唐念念收起了大团结,拿出一块钱递给他,又让他自个挑野兔野鸡。

男人每只都拈了下,确实重量差不多,便各挑了两只,唐念念还免费送他一只麻袋。

“姑娘,有猪肉不?”

男人小声问,他最馋的是猪肉啊,尤其是五花肉,香死个人。

“野猪肉行不?”

“行,啥时候有?”

“一个星期后吧,你住哪,我给你送过去。”

唐念念不想再来黑市,感觉不安全,万一让红袖章逮了,治她个投机倒把罪, 就得不偿失了。

“袜厂宿舍,你去了后找谢红梅,是我老婆,就说是乡下亲戚。”男人喜不自胜。

他也不想来黑市,来一趟他要做好几晚噩梦,都快吓出肾亏了。

唐念念拿出小本本,郑重其事地记下——

袜厂谢红梅,好猪肉,乡下表妹上门。

男人眼神好,看得清清楚楚,嘴角不由抽了抽,这姑娘办事还挺认真。

他带来的袜子都卖得差不多了,又买到了肉,兴高采烈地走了,其他摊贩都围了上来,冲唐念念推销他们的东西。

各种各样的都有,但都不是唐念念想要的,她直接朝角落的几人走过去。

“看看!”

唐念念蹲了下来,直截了当地问。

这些人东西都没摆出来,肯定是见不得光的东西。

她先找的是个清瘦的大爷,六七十光景,须发皆白,脸上瘦得没了肉,但尽管蹲着,身上却还有着清傲的气质,一看就是有故事的大爷。

“姑娘,我只换粮食。”

大爷声音淡淡的。

“我看看东西。”

唐念念在口袋里摸了下,伸出来,掌心里多了几颗洁白的大米,在大爷面前晃了晃。

大爷呼吸都变得急促了,他从大衣里掏出一个布袋,一层一层解开,露出了个绛黑色的木盒,这木盒还散发着淡淡的香味。

“紫檀?”

唐念念小声问。

大爷微微点头,眼神欣赏,小丫头是个识货的。

他打开一点木盒,凑到唐念念面前,一道剔透的绿光射了出来,盒子里是一只帝王绿手镯,通体碧绿,毫无瑕疵。

唐念念以前出差去一家上市公司,老板娘手上戴的戒指就是帝王绿戒面,成色和这镯子差不多,老板娘说花了一个亿买的戒面。

她的心跳越来越快,呼吸也越来越急促了。

一个戒面都要一个亿,这一只手镯至少得十个亿了吧?

发了!

“你想怎么换?”

唐念念压下兴奋,表现得很冷静,仿佛面对的只是块玻璃。

“五百斤大米,二百斤面粉,姑娘,你是识货的,我这只镯子搁以前,有市无价。”

大爷遗憾地看了眼镯子,其他东西他舍不得拿出来,那些都是历史的瑰宝啊,这镯子是妻子的陪嫁,如今只能拿出来换粮了。

“我给你五百斤大米,三百斤面粉,送去哪?”

唐念念爽快答应,她空间里粮食很多,换这只镯子是她占大便宜了。

她虽然没良心,但也不爱占人便宜。

老头报了个地址,让她天黑了后再送过去。

“谢谢!”

大爷轻声道谢,他拿出这只镯子,也是赌一把,万一遇到横蛮不讲理的,他很可能人财两空。

幸好遇到了这好心姑娘。

“晚上见,镯子你要不要先给我?放心,我虽然不是好人,但不占人便宜。”

唐念念之所以想先要镯子,是因为她看到了几个形迹可疑的男人,从她面前走了好几个来回,显然打上了大爷镯子的主意。

就这大爷瘦弱单薄的小身板,一个来回都走不了,小命还可能不保。

大爷也看到了,拒绝了,“你打不过他们。”

他不能害人家小姑娘。

唐念念笑了,手里多了颗核桃,当着大爷的面,纤手一握,咔嚓一声,核桃碎了,香味散了出来。

“给!”

她吹掉了核桃壳渣渣,剩下的肉全塞给了大爷。

大爷咕噜咽了下口水,一口吃了核桃肉,浓郁的香味感动得他想哭,好久没吃到这么香的核桃了。

“给你!”

大爷毫不犹豫将盒子塞给了唐念念,他觉得这姑娘不是那种昧良心的人,权当赌一把了。

而且就算他不交出去,出了这巷子,东西也会被那些无赖抢走。

“晚上我过去!”

唐念念将盒子放进了背篓,拿了只野鸡给大爷,“添头!”

她只占坏人便宜,这大爷可怜巴巴的,占了没成就感。
最新更新
继续看书